今日來賓:安寧療護靈性關懷師 謝菊英
「死亡」的話題在國人中普遍避談,但它不會因為我們不說就不存在...
如果可以選擇,我相信很多人會希望在睡夢中安詳辭世,但不是每個人都能這麼祥和的離開,善終就成了我們要正視的問題
很多人對安寧療護有誤解,以為那是個「等死」的消極做法,事實上並非如此
安寧療護是針對癌症末期臨終病患及家屬的特別照顧,使病人在生命的最後階段能減輕因疾病帶來的痛苦
過去,健保只給付癌症末期病人、漸棟人,自2009年起,八大非癌末期疾病也納入安寧療護給付範圍
(八大非癌末期疾病:失智症、腦中風、心臟衰竭、肺部疾病、肝病及肝硬化、腎衰竭)
經醫師確定,各種治療都不能治癒、無法延長生命者,病人認同安寧醫療理念者,都可適用安寧療護
安寧病房的床位有限,不見得每個人都可入住,
安寧共照就是將安寧理念推廣到一般病房,即使不入住安寧病房也能接受安寧服務
DNR(Do Not Resuscitate)指的是不施行心肺復甦術,若有簽署的話,如罹患末期疾病,臨終時可以不再受積極治療的'侵入性治療'折磨
來賓謝修女說,她曾看過一位神父,因為沒有事先簽署DNR,經過氣切搶回生命後,待在呼吸病房中,望著天花板看了兩年才走......
若不想讓自己的長輩(甚至是自己)受這樣的折磨,盡快簽署DNR是該做的
相關的表單可以到安寧照顧基金會的官網上找到:http://www.hospice.org.tw/2009/chinese/supply-3-3.php
當然簽署DNR後,不是代表"醫師就不救你了",若還未獲得醫學證據,無法判定病變是否屬於末期臨終,只要是可以矯正的病變(如心臟病、氣喘等等),醫師都不會放棄救人
預立醫療自主計劃(Advance Care Planning , ACP):預先決定個人意願的醫療處置,例如是否使用鼻胃管、洗腎、抗生素...等
簽署ACP後,即使哪一天意識不清或昏迷,自主意願仍然被保障,可以減少家人在不了解病人期待下,背負過大的社會與心理壓力為病人做決定
ACP在台灣推動的沒有比DNR久,簽署的人數自然比較低,也希望大家能幫忙多宣傳~
若對安寧醫療有其它疑問或是想更了解的話,可上安寧照顧基金會 / 台灣安寧照顧協會 網站查詢
安寧照顧基金會 http://www.tho.org.tw/xms/index.php
台灣安寧照顧協會 http://www.tho.org.tw/xms/index.ph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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